《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通过相应上市前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的商业规模批次,在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后,符合产品放行要求的可以上市销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重点加强上述批次药品的生产销售、风险管理等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六十条:【注册前规模批药品上市销售】 质量标准、生产工艺与注册证书一致的商业规模批次药品,其生产过程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在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后,符合产品放行要求的,可以上市销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对其加强生产销售管理和风险管理。 但是,后者在正式稿中删除了相关描述,让人惋惜!最新版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总结,核查批次可以上市销售,其他不可以。 话说回来,工艺验证批次或更早的批次,其有效期也坚持不到获批上市啊,有企业想卖工艺验证批次,我看也是多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