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護照持有人使用e-道服務資格 符合以下登記資格的新加坡旅客,可登記使用e-道服務: 年滿11歲或以上; 持有新加坡護照(最少6個月有效期); 在登記時,於過去24個月內曾經訪港兩次或以上如持有下列其中一種有效證件,可豁免於過去24個月曾訪港兩次或以上的要求:-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通行證;-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背面註有「HKG」的區碼);或-指定航空公司所簽發的飛行常客會會員證(請向所屬航空公司查詢)。 在香港沒有不良紀錄。 備註: 已按照經常訪港旅客資格登記使用e-道服務的新加坡旅客,則無須在這新安排下再次登記e-道服務(如更新/更換護照,則須在這新安排下再次登記e-道服務)。 登記是免費及屬自願性質。 入境事務處有權拒絕任何登記申請,即使申請人已符合以上資格。 登記 合資格的新加坡旅客可於入境事務處總部、香港國際機場或港澳客輪碼頭的e-道登記處,出示護照﹝最少6個月有效期﹞登記使用e-道服務。 e-道登記處地點及開放時間如下: e-道登記處地點 開放時間 入境事務處總部 入境事務處總部 新界將軍澳寶邑路61號入境事務處總部行政大樓7樓e-道登記處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45–下午5:00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香港國際機場1號客運大樓 香港國際機場1號客運大樓 北入境大堂(入境櫃檯後)南入境大堂(入境櫃檯後) 上午10:00-下午6:00上午7:30-下午11:00 港澳客輪碼頭 港澳客輪碼頭 入境大堂(入境櫃檯前) 上午10:00-下午6:00 香港國際機場登記處位置圖 港澳客輪碼頭登記處位置圖 登記時須 出示新加坡護照; 簽署登記表格; 採集指紋;及 拍照 年滿11至17歲的合資格新加坡旅客須由家長或監護人陪同下前往登記處登記手續,並須出示其出生證明書正本及陪同的父/母或監護人的有效旅遊證件,以供登記之用。﹝如由監護人陪同,須出示合法授權書或法院判決書正本。﹞ 登記時,如同時出示有效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通行證、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背面註有「HKG」的區碼﹞或指定航空公司所簽發的飛行常客會會員證,則可豁免於過去24個月內曾訪港兩次或以上的要求。 如登記使用e-道的資料有所變更,旅客可親身前往登記處辦理更新資料手續,以便繼續使用e-道。 旅客如符合以下資格,亦可透過新增設於香港國際機場指定地點的「旅客自助登記使用e-道服務機」自助辦理更新資料手續。 年滿18歲或以上; 持有有效並符合國際民用航空組織規定的電子旅行證件,以及沒有任何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簽證/進入許可; 上一次登記使用e-道服務時並非以下列文件登記: 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通行證; 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背面註有「HKG」的區碼); 有關航空公司所簽發的飛行常客會會員證;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多次旅遊簽證;或 外交或公務護照。 於過去24個月內經香港國際機場曾訪港兩次或以上。 香港國際機場「旅客自助登記使用e-道服務機」位置圖 使用e-道 已登記的新加坡旅客可在各管制站使用e-道進出香港。有關各管制站的資料,可在以下連結網頁找到: 出入境管制站地點 使用e-道時,須將已登記的新加坡護照平放在e-道入口的證件閱讀器上,當閱讀過程完成後,便可進入e-道。進入e-道後,請把用作登記的手指平放於指紋掃描器上﹝如圖示﹞核對指模。 指模一經核實,e-道內的打印機便會列印一張入境標籤,其上載有逗留條件和期限;標籤只在入境檢查時列印,須妥善保存。在取得標籤後,便可離開e-道。 請按以下連結觀看有關新加坡護照持有人使用e-道的流程。 短片:已登記旅客使用e-道的流程錄像(只提供英語版本) 取消登記手續 18歲或以上已登記的新加坡護照持有人須填妥從以下連結下載的申請表格,親身交予入境事務處總部e-道登記處或任何一個管制站的入境處職員,並出示相關文件作核實,以便取消有關登記。 11至17歲已登記的新加坡護照持有人的父/母或監護人須填妥從以下連結下載的申請表格,親身交予入境事務處總部e-道登記處或任何一個管制站的入境處職員,並出示他/她的有效旅遊證件,以及登記人的出生證明書正本或監護人證明作核實,以便取消有關登記。 取消登記的服務是免費的。 新加坡護照持有人取消登記e-道服務(適用於18歲或以上) 新加坡護照持有人取消登記e-道服務(適用於11至17歲) 一般查詢及其他資料 一般查詢可電郵至enquiry@immd.gov.hk。 有關這項服務的其他資料,可以瀏覽常見問題。 新加坡護照持有人使用e-道服務的常見問題(只提供英文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