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醫、易經、姓名学、占卜、八字學、紫微斗數、風水學、算命、擇日學、奇門遁甲等中國傳統五術中都有結合陰陽五行、生肖和應用到河圖與洛書的哲學理論。 河图 编辑 河图和中华古术五行思想相互印证,含生克乘侮变化次序,方位。 古术五行以自然界基本元素金水木火土作喻指事,暗含阴阳,谓之“气”与“音”,类似于现在科学所谓“波粒二象”或者“质能二元”。 五行之气可谓耳熟能详,五行之音则在甲子纳音的阐述中有所涉及。 “夫 气始于东方而左行。音起于西方而右行,阴阳根错而生变化、所谓气始于东方者。四时始于木,右行传于火,火传于土,土传于金,金传于水;所谓音始于西方者,五音始于金,在旋传于火,火传于木,木传于水,水传于土。” x 7(西) x 3(南) 5 9(北) x 1(东) x 一三五七九对应五行之“气”,自一而始。方位,并五行相生次序:东方一木生南方三火生中央五土生西方七金生北方九水复生木; x 2(西) x 8(北) 10 4(南) x 6(东) x 二四六八十对应五行之“音”,因河图之数分天地,以观察者为中心,如果大地是上西下东右北左南,则天空是上西下东左北右南。于是便有了五行之音始于西方二金,传南方四火传东方六木传北方八水传中央十土复传金。 河图附会 编辑 后世有以河图成左西右东上北下南的所谓“天一生水,地六成之;地二生火,天七成之;天三生木,地八成之;地四生金,天九成之;天五生土,地十成之。”并以此形成流派,都以五行指事,以河图之数建模却并不能自圆其说,有附会之嫌。 與洛書的結合 编辑 八卦為陰陽的八種組合,在根本基調上,是用不到河圖的數,若是非要把八卦連結河圖的啟發,那就是直觀上的“兩兩相對”與“二分四方”。 河圖與洛書兩圖最直觀的差異,便是“十”。作為河圖最大數“十”,洛書是沒有的。在兩圖的聯想上,可以理解成為“十”包含了九個數。 於是,以陰陽的二元論,十為最大數,把十作二分,把陰陽提取,得五。一為最小數,二倍為二。 這個提取陰陽的過程,得到了四個數,十、五、二、一。 如此,再結合八個卦象之陰陽,取陰為減,取陽為加。 10+5+2+1=18 10+5+2-1=16 10+5-2+1=14 10+5-2-1=12 10-5+2+1=8 10-5+2-1=6 10-5-2+1=4 10-5-2-1=2 再二分提取…… 18/2=9,其過程為+++,故為乾,此次二分,將再以還上,所以形成上下卦。 以此類推,則得9乾、8兌、7離、6震、4巽、3坎、2艮、1坤,再將此解套入洛書,再依說卦提到的作調整,得先天卦,後天卦則依節氣。 主条目:周易卦序数 进一步的,结合先后天八卦和河图洛书,推演出周易卦序。 易棋 编辑 易棋(Zicky)棋盤和所有棋子的開始位置 河洛理數 编辑 河洛理數,據說由陳摶發明,而為邵雍所述(有可能是託名),現今所見為明崇禎年間刻本,由史應選整理校訂,該法以河圖之數配地支、洛書之數配天干,將一個人出生的年、月、 日、時配成六爻卦,對照《易經》用來探討其人的吉凶禍福的論斷依據。研究認為是餘數定理之另一應用[12]:20: 河洛理數之配卦規則 由八卦納甲,以及八卦配洛書,得到天干與數字的換算: ☰(甲、壬)6 ☷(乙、癸)2 ☶(丙)8 ☱(丁)7 ☵(戊)1 ☲(己)9 ☳(庚)3 ☴(辛)4 由地支配河圖,換算成兩兩為一組的數字: (子)6,1 (丑)10,5 (寅)8,3 (卯)8,3 (辰)10,5 (巳)7,2 (午)7,2 (未)10,5 (申)9,4 (酉)9,4 (戌)10,5 (亥)6,1 再將所有數字(年月日時的天干地支八字,依此可換算出12個數字)分為奇數與偶數: 奇數者相加總,稱為“天數” 若天數>25,則天數−25=餘數(若餘數≥10時,再除以10,取其新的餘數或商) 若天數≤25,則天數÷10=商……餘數 偶數者相加,總和為“地數” 若地數>30,則地數−30=餘數。(若餘數≥10時,再除以10,取其新的餘數或商) 若地數≤30,則地數÷10=商……餘數 配卦法: 將上述餘數(餘數為0時,用商),配洛書後天八卦(坎1、坤2、震3、巽4、乾6、兌7、艮8、離9) “中5”男女配卦不同: 上元:男艮、女坤 中元陽年(甲、丙、戊、庚、壬年):男艮、女坤 中元陰年(乙、丁、己、辛、癸年):男坤、女艮[36] 下元:男離、女兌[37] 上卦與下卦的不同: 陽命(甲、丙、戊、庚、壬年):男屬陽命者,天數在上卦,地數在下卦。 陽命(甲、丙、戊、庚、壬年):女屬陽命者,天數在下卦,地數在上卦。 陰命(乙、丁、己、辛、癸年):女屬陰命者,天數在上卦,地數在下卦。 陰命(乙、丁、己、辛、癸年):男屬陰命者,天數在下卦,地數在上卦。